根据《南京财经大学分党校工作条例》《南京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若干规定》《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“党的发展对象”培训班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现将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分党校2023年下半年“党的发展对象”培训班(第十六期)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23年11月1日—2023年11月15日
二、培训目的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,学习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。
三、培训内容和方式
1.选读书目
(1)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第四卷
(2)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
(3)《习近平著作选读》第一卷、第二卷
(4)《论中国共产党历史》
(5)《马克思主义发展史(1-3卷)》
(6)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丛书》
(7)《新时代党建研究》
(8)“四史”相关书目
2.党课课程安排表
3.专题研讨:
(1)专题讨论由组长负责专题讨论的组织实施。主题如下:
每位学员根据党课内容以及自己的学习体会,认真开展专题研讨活动。
学习时间:2023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
活动地点:小组自定(研讨材料报所在支部书记处)
(2)开展一场读书会活动,以诵读经典厚植爱国主义情怀,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。
活动时间:2023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
活动形式:小组自定(组长在活动之前将活动要素报所在支部书记处),活动开展结束后以图片文字形式递交所在支部。
4.培训方式
贯彻以自学为主、集中辅导的原则,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、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,结合专题培训、集体学习、个人自学、观看专题影像、交流研讨、撰写学习体会、实践教学、劳动教育、志愿服务、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,增强系统性、实用性,保证培训效果。结束后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党课心得,全面提高培训的质量。
注:教学时数安排:(40学时)
(1)党的基本知识教学:38学时(集中授课:20学时;自学、讨论与实践:18学时)
(2)结业考试:2学时
四、培训学员名单 (共49人)
2020级(14人)2021级(15人)2022级(16人)研究生(4人)
第一组(20级):组长:卓雅(14人)
法学2001:卓雅、王子涵、徐双双
法学2002:郭思莹、席婧、何雪
法学2003:马嘉柠、孙秋楠、田冬月、陈俞邑、张仲宇
社工2001:吴玉峰、方彦楠、郑宇涵
第二组(21级):组长:徐宁婕(15人)
法学2101:丁亦香、江燏珺、乐言、周品月、葛娇竹
法学2102:匡翔鹭、熊若彤、仇钰铭、徐宁婕
法学2103:丁海婷、花泽惠、张艳磊、徐梓萱
社工2101:谭博文、罗招铭
第三组(22级):组长:李东荪(16人)
法学2201:潘玫竹、姚嘉硕、吴雁锦、周诗琪
法学2202:王文峥、陈钱颖、徐乐怡、成佳怡
法学2203:刘项、李东荪、彭烨琳、周华洁、陆恒毅
社工2201:刘睿琪、樊惟萱、纪晓婷
第四组(研究生):组长:李俊杰(4人)
研一:李俊杰
研二:无
研三:乔忠志、朱旗、徐虎
五、培训要求
1.学员上课不得迟到早退,每次课前和课后必须亲自签到,组长负责签到工作,无故缺课1次(含1次)以上作自动退学处理。一般情况不得请假,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分党校批准。
2.专心听讲,做好笔记,积极参加专题研讨活动,踊跃发言。
3.认真自学。按照学习目的要求,自学规定的学习材料。
4.按照规定完成读书活动、小组交流等实践环节,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以实际行动和出色成绩表明自己入党的迫切愿望,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。
六、考试考核
1.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学员的各项培训活动(尤其是课外活动和实践活动)的组织、检查监督工作。
2.专题研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组长负责组织和主持讨论,党课结束以后,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须写好党课学习体会,由组长收好统一于11月20日前交本科生党支部书记。
3.11月25日(周日)下午,学校党校将组织全校统一的党校培训班考试。培训班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。
4.培训期间,凡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(含2次)者不能参加考试。凡考试舞弊者,一律取消其在校期间培训资格。
5.缺席2次(包括分组讨论及社会实践)及以上或个人学习总结不认真或结业考试不及格者,不予结业。
6.考试考核合格者,由学校党校颁发党校结业证书。
中共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委员会
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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